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推荐2006年度自治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项目的通知
(新档办字〔2006〕4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档案局(馆),各地、州、市、县(市、区)档案局(馆),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型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06年度自治区档案优秀科研成果奖励项目现在开始接受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推荐部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新档发〔2003〕78号)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要求,把好初审关,择优推荐。
二、各推荐项目需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附3寸软盘1张)和相应附件。《推荐书》要按填写说明的要求打印,并和附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5份。同时缴纳评审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