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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劳动保障部鉴定中心关于扩大创新能力测评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劳动保障部鉴定中心关于扩大创新能力测评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4]85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培训机构: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扩大创新能力测评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4]2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今年下半年创新能力测评项目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一、组织分工
  省鉴定中心负责全省鉴定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质量督导工作;各市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考前辅导、考场安排和监考人员的派遣等组织工作。
  二、报考要求
  1. 各市将申请参加试点工作单位填写的《职业能力测评项目考核申请表》,于10月10日前上报我中心。省属培训机构直接报省鉴定中心审批。
  2. 各市鉴定中心必须在考试前30天将报名表、考生数据库和考场安排等资料上报省鉴定中心考务科,并按我省有关考务管理工作要求,做好考场安排、试卷保密和质量督导等工作。
  三、考试时间为2004年11月20日13时30分至15时。
  四、鉴定收费
  1. 按部中心通知,创新能力测评项目考核费标准为110元/人,各地培训机构不得加收。
  2. 各市鉴定中心自留30元/人作为考试组织和宣传推广等费用。其余按80元/人的标准将鉴定费用上缴省鉴定中心,用于省中心组织专家阅卷评分及向部鉴定中心上缴45元/人作为考试组织管理、试卷审核及印制、证书制作、命题技术支持、信息管理等费用。
  省属试点单位按100元/人的标准上缴费用至省鉴定中心。
  五、其他事项
  1. 省鉴定中心服务部已向部中心统一订购有关教材,每套价格为65元,包括《核心能力测评大纲-创新能力》、《创新能力培训教程》和《创新能力培训复习参考资料》三本。教材服务联系人:贝瑛、张荣菁,联系电话:(020)83392062。
  2. 省鉴定中心考务联系人:何秀文,联系电话:(020)83372387,传真:(020)83340592。

  附件:劳动保障部鉴定中心《关于扩大创新能力测评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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