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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批准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为自治区一级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批准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为自治区一级的通知
(新档发〔2006〕30号)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自治区一级的申请和考评组意见,经自治区档案局审核,现批准: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档案目标管理晋升为自治区一级。
  希望以上两家单位继续重视和加强档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进一步强化档案业务建设,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加大档案管理现代化力度,更好地为本单位和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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