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测绘院晋升为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自治区级的通知
(新档发〔2006〕4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测绘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测绘院晋升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自治区级的申请,自治区档案局组成考评组,于2006年12月13日,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自治区级标准实施细则》,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测绘院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与考评。经自治区档案局审核,现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测绘院晋升为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自治区级。
希望该单位继续重视和加强档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档案法》,进一步强化档案业务建设,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加大档案管理现代化力度,更好地为新疆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