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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批准自治区地税局档案工作等级评定晋升为自治区特级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批准自治区地税局档案工作等级评定晋升为自治区特级的通知
(新档发〔2007〕53号)
自治区地税局: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档案工作等级评定晋升自治区特级的申请和考评组意见,经自治区档案局审核,现批准:自治区地税局档案工作等级评定晋升为自治区特级。
希望该单位继续重视和巩固已有成绩,继续加强档案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进一步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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