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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对地、州、市档案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项目考核内容评分细则依据材料或考核方式分值考核分备注
 7、档案陈列与展览近两年利用馆藏优势,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得1.5分近两年利用馆藏档案,配合自治区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纪念活动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得1.5分查看相关数据、照片等3  
8、其他宣传形式拍摄反映各项档案工作的录像片、电视片,得1分公布各种档案史料,得1分配合社会各种重要活动和纪念日进行宣传或出版文集、画册,得1分查看相关文件、报道、出版物等3  
六 、档案信息化建设(9分)1、档案信息化规划制定了本地区“十一五”档案信息化规划,得1分相关文件1  
2、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本局(馆)人员参加档案信息化相关知识培训,得1分相关文件、培训证书等1  
3、现代化软、硬件设备地、州、市档案局(馆)人均1台计算机并投入使用,得1分配备有扫描仪、服务器、数码照相机等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得1分提供统计数据、现场查看2  
4、网络建设地、州、市档案局(馆)建立局域网,得1分地、州、市档案局(馆)建立档案网站、网页,已开放档案目录在网上公布,得1分所属县、市、区建立档案网站、网页,按比例加分,分值1分提供统计数据、现场查看2 含加分项
5、地、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进行馆藏档案目录的数字化工作,案卷级目录40%以上实现计算机检索,得1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文件级目录30%以上实现计算机检索得1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开展了重要全宗档案文件的数字化工作,20%以上实现计算机全文检索,得1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50%以上实现计算机全文检索加1分提供统计数据、现场查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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