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对地、州、市档案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项目考核内容评分细则依据材料或考核方式分值考核分备注
  五 、档案科研、教育、宣传工作(19分)1、组织档案科技项目研究档案科研项目在自治区或地、州、市立项,得1分近两年有档案科研成果荣获自治区或地、州、市科技成果奖的,加1分组织工作相关文件;科研成果奖励证书1 含加分项
2、对档案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对各级档案部门应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指导、推广,得2分近两年制发的指导性文件,现场查看2  
3、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制定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制度,得1分档案业务人员培训率达100%,得1分;达80%的,得0.5分;低于80%的,不得分制度和相关文件,相关数据2  
4、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对本地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登记,得1分本地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达80%,得1分;达70%的,得0.5分;低于70%的,不得分制度和相关文件、相关数据2  
5、坚持各级档案部门领导干部进修、培训工作近五年县级以上局(馆)长全部进行过培训,得2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相关文件和证书2  
6、新闻媒体宣传近两年在国家级刊物、报纸、广播、电视上刊登或宣传一次本地区档案工作的文章或报道,得0.2分,2分封顶在省部级和本地区刊物、报纸、广播、电视上刊登或宣传一次本地区档案工作的文章或报道,得0.1分,2分封顶查看相关数据及印证材料4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