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依据材料或考核方式 | 分值 | 考核分 | 备注 |
五 、档案科研、教育、宣传工作(19分) | 1、组织档案科技项目研究 | 档案科研项目在自治区或地、州、市立项,得1分近两年有档案科研成果荣获自治区或地、州、市科技成果奖的,加1分 | 组织工作相关文件;科研成果奖励证书 | 1 | | 含加分项 |
2、对档案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 对各级档案部门应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指导、推广,得2分 | 近两年制发的指导性文件,现场查看 | 2 | | |
3、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 制定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制度,得1分档案业务人员培训率达100%,得1分;达80%的,得0.5分;低于80%的,不得分 | 制度和相关文件,相关数据 | 2 | | |
4、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 对本地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登记,得1分本地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达80%,得1分;达70%的,得0.5分;低于70%的,不得分 | 制度和相关文件、相关数据 | 2 | | |
5、坚持各级档案部门领导干部进修、培训工作 | 近五年县级以上局(馆)长全部进行过培训,得2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 | 相关文件和证书 | 2 | | |
6、新闻媒体宣传 | 近两年在国家级刊物、报纸、广播、电视上刊登或宣传一次本地区档案工作的文章或报道,得0.2分,2分封顶在省部级和本地区刊物、报纸、广播、电视上刊登或宣传一次本地区档案工作的文章或报道,得0.1分,2分封顶 | 查看相关数据及印证材料 | 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