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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对地、州、市档案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项目考核内容评分细则依据材料或考核方式分值考核分备注
 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对本地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监督指导,得1分对本地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登记,得1分对本地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竣工验收,得1分相关文件及数据3  
5、新领域档案工作本地区所属县、市、区社区建档率达到80%以上,得1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对民营企业、信用、家庭档案等新领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有一个得0.5分,2分封顶本地区所属各县、市、区社区建档数据材料及相关文件等3  
四、档案馆工作(25分)1、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地(州、市)档案馆新、改、扩建后,馆库建设有较大改善,得1分县(市、区)新、改、扩建一个档案馆,得0.5分。1分封顶近五年新、改、扩建档案馆的相关数据,有关方面的立项及开工报告2  
2、档案安全和保密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综合档案馆安全保密检查,得1分制定并实施档案安全责任制,得1分指导本地区各级各类档案馆制定了事故及灾害应急预案,得1分近两年相关文件3  
3、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制定档案馆接收档案标准或对进馆档案实施质量验收,得0.5分应接收档案全部接收进馆,得1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制定有接收、征集重大活动、地方特色等档案的文件或制度,得0.5分开展本地区重大活动档案的接收与征集,得1分向社会征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1分已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规范实施电子文件接收,得1分提供应进馆和已进馆全宗统计台帐及近两年档案馆接收、征集档案目录及相关文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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