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辽宁出版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2007年9月29日 辽财教〔2007〕60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市: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花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钵淑饮革试点卓支持文北庄业发展若王脱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关于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辽财教〔2007〕267号)及《关于将辽宁出版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列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范围的申请》(辽出集团公司字 〔2007〕37号),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在执行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期间对所属企业进行经营战略调整、盘活集团存量资产,于2007年6月注册组建了辽宁出版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辽宁出版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从2007年6月15日一2008年12月31日,执行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