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材料,包括涉及宗教事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宗教活动场所文件材料,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年检、审验和寺观教堂基本情况调查表等;
3、宗教教职人员文件材料,包括宗教教职人员登记、年检情况等;
4、有关宗教教职人员文件材料,包括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职务的文件材料等;
5、非法宗教活动材料,包括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及人员的名单、活动情况记录和处理意见、结果材料等;
6、有关申请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宗教活动场所的批准文件及违规事件调查等;
7、在宗教事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调查表、统计表等;
8、本地宗教团体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的审批、登记等;
9、本地信教公民朝靓的审批、登记等;
10、在宗教事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典型材料等;
11、在宗教事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十二条 乡(镇)宗教事务管理机构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宗教教职人员的文件材料,包括宗教教职人员登记表、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及其国家对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的文件材料等;
2、宗教活动场所的文件材料,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申报登记表,年度检查表,季度、年度评比情况等;
3、对非法宗教活动处理的文件材料,包括非法宗教活动情况调查及处理情况等;
4、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的文件材料,包括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情况、与教职人员谈话记录、总结报表等;
5、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扩建、修缮情况的文件材料,包括宗教活动场所扩建、改建、修缮的申请、批准、施工、验收等;
6、宗教活动场所收支情况的文件材料,包括收支状况、接收使用捐赠状况及审批等;
7、宗教教职人员带学徒的文件材料,包括宗教教职人员情况及学徒情况等;
8、有关宗教事务管理的文件,包括县、乡、村有关宗教事务管理的文件,各种规章制度、资料、宗教事务管理责任书等。
第十三条 村级宗教事务管理机构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各村与宗教教职人员谈话,联系宗教活动场所情况记录,对宗教活动场所出现的各类情况的处理等;
2、各村与宗教教职人员签订的责任书,包括承包联系宗教活动场所的干部与宗教教职人员签订的责任书等;
3、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情况,包括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情况登记、学习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