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档案管理体制健全、稳定,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能够适应档案事业发展要求。
各地的档案事业经费均列入了当地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两年来各地、州、市档案事业经费均有明显增长,工作条件有了进一步改善。如:昌吉州各级财政用于档案基础设施和现代化建设的投入资金已达280余万元,有4个县级档案局(馆)配备了工作所需交通工具。
(二)档案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两年来,各地、州、市档案局(馆)档案法制建设发展较快,社会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依法治档工作,积极开展《
档案法》宣传活动,尤其是在纪念《
档案法》颁布20周年期间,积极响应自治区档案局的号召,通过研讨会、举办展览、演讲比赛、档案知识竞赛、发表纪念文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的档案意识。乌鲁木齐市档案局积极争取市法制办公室的支持,将《
档案法》宣传列入了全市普法宣传教育内容之中,利用“乌鲁木齐法制在线”网站进行大力宣传,并与司法局联合印制宣传册,向社会广泛宣传《
档案法》。昌吉州档案局(馆)开展了送法到学校、乡镇、农村、社区、宗教场所等活动,扩大了宣传范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依法治档不断推进,档案工作法规、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各地依据《
档案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档案法〉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档案违法案件查处办法》、《民办教育档案管理办法》、《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各地、州、市建立并完善了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实行了档案行政执法员制度,普遍设立了执法机构,为推动自治区档案发展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止目前,14个地、州、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均已明确了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中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吐鲁番地区、昌吉州各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全部得到了确认。为了强化档案执法力度,各地、州、市档案局(馆)积极与当地大大、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组织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伊犁州档案局(馆)还会同州人行、地税系统对部分行业、系统进行了专项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三)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领域不断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