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0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5]21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鉴定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今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和定期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质量控制原则进行。
二、组织管理
全国、全省统考的职业按照统筹安排、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省鉴定工作的宣传发动、资格复审、报名汇总、试卷分发、阅卷评分、成绩统计上报、证书核发、统考质量督导等考务管理工作。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各市鉴定工作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资格审查、报名录入、市属考场考评员遣派等考务安排及统考质量督导等工作。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市、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加不同职业的鉴定考核。
三、时间安排
2005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见附件1,日常定期鉴定工作安排见附件2。其中,全国统考的具体考试安排将另文通知。请各市鉴定中心、省属鉴定机构等有关单位根据考核日期安排,指导各培训机构做好考前的培训工作,确保鉴定质量。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凡参加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及日常定期鉴定的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认真校对有关资料,并统一使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新版通用报名软件"录入考生数据(报名软件可于省中心网站www. gdosta. org. cn"技术支持"专栏下载)。各报名单位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及时上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和数据库(市鉴定中心可在省中心网站"网上业务"的"全国全省统考"功能中进行统考报名)。
2、凡需购买有关职业鉴定教材及复习指导资料,请及时与我中心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20)83392062,联系人:贝瑛。
附件:1.广东省200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表(略)
2. 2005年中式烹调师等职业资格定期鉴定一览表(略)
二00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