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04年下半年全省技工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与技能鉴定统考成绩公布和证书核发的通知
(粤职技研[2005]3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处),各有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技工学校:
去年下半年全省技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与技能鉴定统考阅卷评分工作已经结束。现就成绩公布办法和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办法
1. 广州地区部、省属技校和各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考试负责部门直接到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领取考试成绩盘;各市属技校和广州地区以外的部、省属技校到所在市劳动部门领取考试成绩盘。希望通过电子邮件领取成绩的技校,可发邮件至省职业技术教研室邮箱(master@gdjys.org.cn)提出申请并注明回复邮箱。考生可通过省职业技术教研室网站(http: //www. gdjys. org. cn)、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 //www. gdosta. org. cn)、声讯电话16880021、手机短信"CJ身份证号#报考号码"至09928001(移动用户)或8578001(联通用户)查询成绩。
2. 考生如对其成绩有疑问,可由学校汇总信息,填写《2004年下半年广东省技工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与技能鉴定统考成绩查询表》(附后),于4月10日前统一向省职业技术教研室申请查阅,逾期不再受理。
二、证书核发
1. 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可获得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种名称统一为"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广州地区部、省属技校的合格考生由省发证,市属技校的合格考生由各市发证。使用省编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系统进行制证的市中心,可发邮件至xuyangting@163.net申请相对应格式电子数据文件。广州地区以外的部、省属技校合格考生发证原则按学校报名时的要求办理,如需省发证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加具意见后,送省鉴定中心办理证书。
2. 请各校认真校对合格考生的各项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并通过报名软件打印两份"合格考生名册",加盖公章,注明学校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尚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名册中"身份证号"一栏空置;考生姓名的汉字无法输入的,用".."号代替一个汉字,打印后再用红笔在两份名册上补填汉字;原报名信息有误的,用红笔在按原上报信息(错误)打印的合格考生名册上直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