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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数控铣工等八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数控铣工等八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5]18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我省数控铣床操作工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我中心将于今年4月在广州举办考评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职业
  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项目管理师、装饰装修工、商业美工、珠宝玉石检验员、珠宝玉石营业员、旧机动车评估师。
  二、 培训内容
  1.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法规政策;
  2. 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 近年来我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介绍;
  4.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及考务管理规定;
  5.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6. 相关职业的鉴定标准、鉴定规范以及鉴定程序、评分标准和考评方法等。
  三、 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培训班的学员,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工、技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参加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的学员,必须掌握机械加工相关的知识,并具有熟练编制数控加工程序和操作相关设备进行切削加工的能力。
  四、 时间及地点
  1. 培训时间为4月8日至10日,报到时间为4月7日下午3点。
  2. 培训地点:华山宾馆
  宾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20号(区庄立交桥东南侧)
  联系电话:(020)87763868
  五、 证书
  经参加培训考核合格,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考评员证卡,作为受聘考评员的资格凭证。
  六、 培训费
  每人4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和证书工本费),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七、 其他
  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推荐表》(附件1),带免冠黑白小一寸近照二张,本人身份证和职称(或高级工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到时交会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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