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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在高职、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中开展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函(2005)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在高职、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中开展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函
(粤劳职鉴[2005]19号)


各高职学院、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成人高校教务处:
  为了方便高职院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促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我中心将为以上院校学生提供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核发证书的原则进行。
  二、考务管理
  参加鉴定的院校负责组织学生报名、汇总报送资料、按要求准备考场、组织考试、公布成绩及发放证书等工作。
  我中心负责考生报名汇总、命题制卷、考评员派遣、阅卷评分、成绩汇总和证书办理等工作。
  三、鉴定内容和鉴定方式
  鉴定内容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鉴定标准为依据组织命题,考试题库公开。
  鉴定方式使用智能化考试系统上机操作,着重测评考生掌握计算机办公类软件的实际应用技能水平。
  四、鉴定时间安排
  1. 鉴定日期为6月11、12日和7月2日。每天考三批:
  第一批 9:00~11:00;
  第二批 13:30~15:30;
  第三批 16:30~18:30;
  2. 各院校可根据以上的鉴定时间安排,选择日期和批次报考。一次报考人数超过500人的院校,可与我中心商定另外的考试时间。
  五、鉴定报名
  1. 个人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8日,单位集体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13日。
  2. 组织报考人数超过50人的单位,可申请设立考场,并填写《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回执)》(附件2),于4月14日前传真至我中心。
  3. 经批准同意设立鉴定考场后,我中心将计算机应用基础的智能化考试系统免费配置给考场。
  4. 报名时应上交使用智能化考试系统制作的考生资料文件、定期鉴定报名表(附件3)和鉴定考核费。
  六、鉴定考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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