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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助理模具设计师(注塑类)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的函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助理模具设计师(注塑类)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的函
(粤劳职鉴[2005]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企业对模具设计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快我省制造业模具技术的发展,我中心将于今年8月至10月在我省开展助理模具设计师(注塑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证书核发的质量管理原则。省鉴定中心负责派遣监考人员、安排考场、阅卷评分和公布成绩等工作。试点考场单位负责考前培训、资格初审、报名录入、发放准考证、协助考场布置等考务工作

  二、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中级模具工或工具钳工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经过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 大专或以上学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

  试点考试日期分别为2005年8月28日、9月25日、10月30日。理论考试时间为当天的上午9时至11时;技能考试时间13时30分至16时30分。

  四、证书

  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助理模具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五、鉴定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8〕132号)的规定,助理模具设计师(职业资格三级)鉴定考核费每人310元。

  六、报名要求

  1. 考生须如实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附件1),并附上学历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和大一寸黑白近照2张。

  2. 报名点须将考生个人资料录入省鉴定中心通用报名软件(可在www.gdosta.org.cn上下载),认真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报名表》(附件2),连同考生个人申报表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拓展科。联系人:邹炳辉,联系电话:020-83342561,E-mail: tkb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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