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计算机应用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函
(粤劳职鉴[2006]30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高等院校(教务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在校学生和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促进就业,我中心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计算机应用职业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统一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核发证书的原则进行。
二、考务管理
省鉴定中心负责报名信息审核,提供考试系统,委派考评员,考试抽卷,成绩汇总和证书核发等工作。
市鉴定中心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宣传发动,汇总和上报考生信息,安排考场,委派考评员,领发和回收考试系统等工作。
鉴定考场负责组织学生报名,网上报送资料,按要求准备考场,发放准考证,组织考试,公布成绩及发放证书等工作。
三、鉴定方式
使用ATA智能化考试系统上机操作,着重测评考生计算机办公类软件的实际应用技能水平。
四、鉴定时间安排
1. 四级鉴定日期为2006年6月10日,分三批进行鉴定,三级鉴定日期为2006年5月28日,分两批进行鉴定。具体安排如下:
| 计算机应用四级
| 计算机应用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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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日期
| 6月10日
|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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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 9:00~11:00
| 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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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13:30~15:30
|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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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 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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