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个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6]28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96号)精神,今年全国统考的部分职业考核方法作了调整,增加了综合评审项目。为了配合做好相关职业综合评审工作,加强新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队伍建设,我中心将于4月6日至9日在广州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个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物业管理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秘书。
二、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有关政策法规;
2.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发展的要求、方向和前景;
3. 技师考评工作规程及考务管理要求;
4.相关职业技师鉴定标准和鉴定规范;
5. 相关职业技师“四新知识”的考核内容、考评方法和评分标准;
6、技师工作业绩评定、技术总结和论文撰写与答辩等综合评审的考评要求。
三、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同时,还应取得考评员资格并具有1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验(项目管理师除外)。
四、证书
经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高级考评员证卡,作为受聘高级考评员的资格凭证。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500元(含师资费、教材资料和证书工本费),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4月6日下午3时。
培训及考核时间:4月7日至9日。
报到及培训地点:广州市革新路126号之一红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