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排列名次中,如竞赛总成绩相同,则按实际操作部分成绩排列名次;如实际操作部分成绩也相同,则并列排名。
3. 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者,由省劳动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经参加技师综合评审合格,可晋升为技师。
(二)美发青年组
1. 各竞赛项目中获得第1名、第2名、第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冠、亚、季军;获得第4-1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创意奖,并分别颁发相应的奖品和荣誉证书。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在排列名次中,如竞赛总成绩相同,则按实际操作部分成绩排列名次;如实际操作部分成绩也相同,则并列排名。
2. 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者,由省劳动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可晋升为高级工。
(三)参加各类竞赛项目获得优秀成绩的选手,根据全国决赛分配给我省的名额,按排名的先后,入选全国决赛广东代表队。
(四)团体队
1. 大赛组委会对参赛团体队设团体冠、亚、季军各1名,对第4-6名团体队颁发优秀组织奖。各代表队前3名最优秀选手参赛成绩总和为代表队团体成绩,作为团体奖排名依据。
八、竞赛时间
1. 全省大赛时间为9月23-24日。各市应于9月1日前组织初赛。
2. 全省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日。各市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九、竞赛费用
凡参加本次大赛选手每人每项目须交纳参赛费500元。选手参赛期间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十、联系办法
有关报名等事项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1. 联系人:陈伟欣、张小勤
联系电话:020-34289612
传真号码:020-34289259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印桥南建基路98号二楼
2.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吴权
联系电话:020-83185954
传真电话:020-83185947
通讯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