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职业英语能力认证统一鉴定工作的函
(粤劳职鉴[2006]88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培养我省紧缺的英语应用人才,提高院校学生的英语实际运用能力,我中心联合英国领事馆文化教育处,引入英国剑桥大学博思职业英语(Bulats)考试标准,已成功开展职业英语能力认证试点考试。现定于,每年5月、11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英语能力认证统考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证书”的质量管理原则进行。
二、组织管理
1、省鉴定中心负责全省考生的报名汇总、试卷安排、省属考场设立、考评员派遣、阅卷评分、成绩汇总和证书办理等工作
2、市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宣传发动,汇总和上报考生信息,组织安排市属考场,委派考评员,领发和回收考卷等工作。
3、报考院校负责本校的考试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考场准备等工作。
4、报考人数在60人/次以上的地区或单位,方可按要求设置考场。报考人数不足的,考生需集中到广州(或就近安排其他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报名方式
1.考试时间均为考试当日上午9时至11时,全省统考采用纸笔考试的方式完成。
2.凡参加统考的单位,请于10月15 日前填写《广东省职业英语能力认证考试报名表》(附件1)并传真至省鉴定中心,传真:(020)83187274。
3.单位集体报名时间为每年4月、10月的10至25日。请报考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集体报名申报表、报名数据库和鉴定考核费上交到省鉴定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成绩及证书等级
1、本项考试实行一试双证。根据考试成绩,由我中心颁发相关等级的职业英语专项能力证书;由剑桥大学ESOL考试中心颁发博思考试成绩单。
2、职业英语能力等级与Bulats考试成绩对应标准如下:
职业英语能力等级
| Bulats成绩
|
| 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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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英语能力五级
| 35-39
|
职业英语能力四级
| 40-59
|
职业英语能力三级
| 60-74
|
职业英语能力二级
| 75-89
|
职业英语能力一级
| 9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