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省上半年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7]26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就业,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将于今年6月,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在全省开展机械、建筑和电子类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四级、三级)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四级申报条件
经过相应培训的社会劳动者或在校学生。
(二)三级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获得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操作员证书或中级绘图员职业资格证书者;
2. 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建筑、土木工程或电子等相关专业的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的在校学生或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单位集体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5月10日,同时须上交考场安排表、报名数据库和鉴定考核费。逾期不予受理。
三、统一鉴定时间
(一)四级统一鉴定时间为6月2日。分三批上机操作进行:第一批为8时30分至11时30分;第二批为13时30分至16时30分;第三批为 18时至21时。
(二)三级统一鉴定时间为6月3日。机械和建筑类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高级资格鉴定分两卷上机操作完成:第一卷为8时30分至11时30分;第二卷为13时30分至16时30分;电子类只考上午第一场上机操作:8时30分至11时30分。
四、鉴定考核费
(一)收费标准
鉴定考核费,按照中级120元/人、高级310元/人的标准向考生收取。
(二)收费说明
鉴定考核费按以下标准划分:
1.省属广州地区考场,按中级20元/人、高级80元/人的标准提留考场费和监考费。
2. 省属非广州地区考场,按中级20元/人、高级80元/人的标准提留考场费和监考费,另再按20元/人的标准提留交通费和考评员异地监考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