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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粤劳职鉴[2007]27号)


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07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劳社鉴发[2007]7号)转发你们,结合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7]101号)精神,实施意见如下:

  一、各市须按要求安排落实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简称“统考日”)的鉴定考核工作,按照统筹规划、择优设点的原则,选择具备全国、全省性统一鉴定实施条件的学校或机构作为统考定点考场。

  请各市将有关统考日的职业和定点考场安排情况,于4月16日前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附件1)。

  二、今年上半年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的申报条件,按照2002年修订的国家职业标准和2007年修订的国家职业标准同时执行,下半年统一按照2007年修订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

  三、今年将组织开展物流师、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试点鉴定工作,我省组织试点考核的时间为7月22日和11月18日。需要申报试点的市,请在5月18日前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四、今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市属考生综合评审工作,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筹管理下,原则上由具备条件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另文通知。

  五、今年将继续扩大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项目管理师和广告设计师等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智能化考试试点工作。凡具备智能化考试条件的市,需设立智能化考场的单位,请填写《2007年全国统一鉴定智能化试点考试报表》(附件2),在报名时一并上交。同时,要切实做好考场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未达到条件的考场,今年仍按原考试方式进行。从2008年起,全省统一使用智能化的考试平台进行。各市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困难,请直接与我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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