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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宁科[2003]12号)


各有关主管局(产业集团)、区(县)科技局、在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按照市政府预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拟着手编制2003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03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要按照《南京市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提出的重点任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引进人才相结合,统筹考虑,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加强集成。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水平,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农业品种、技术、知识更新工程,加速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计划项目必须属于《2003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指南》重点支持领域;
  2、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论证充分,技术路线清晰,成果的应用前景明确,有利于解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重点技术难题,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
  3、海外合作伙伴必须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经济实力,合作内容应该是双方都感兴趣的共同点,而且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意向(须附合作意向或协议)。
  4、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良好的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研究条件和一支高水平的科研开发队伍,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总经费的一半;
  5、项目负责人事业心强,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
  6、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类型

  1、为我市各类科技计划的设立提供线索、题材和项目源而开展的合作研究活动。
  2、为加速我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完成,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而开展的合作开发活动。
  3、引进海外人才,就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管理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咨询和诊断的合作活动。
  4、促进引进海外种质资源和先进技术所开展的合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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