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宁科[2003]16号)
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02]508号)的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03年度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请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
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和“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及农业科技八大工程中需要的共性、关键科技基础设施。
二、组织实施和申报要求
1、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我市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2、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已组建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同一领域内已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一般不再重复建设;
3、应为江苏省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并为省级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一般在亿元以上;
4、必须具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及工程化场所和一定的设施基础,具有一支较高水平专门从事技术研究开发和工程化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近几年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拥有相关领域的专有技术或专利不少于3项;
5、必须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相关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签定责、权、利明确的合作或共建协议,并对拟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独立核算;
6、中心的建设经费总额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不含转移资产);
7、请够条件的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编写《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一式六份,并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
8、已建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登陆南京科技网站(网址:http//www.njkj.gov.cn)查询。
9、项目受理日期2003年2月底。
报送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南京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
联系电话:3639280、3639285(传真)
附件:
1、《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格式)
2、《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