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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建立全省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定期上报制度的通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建立全省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定期上报制度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8]34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加快全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络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市场就业“通行证”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各市鉴定中心配置省劳动保障业务软件职业技能鉴定子系统,实现省市鉴定中心联网之前,实行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定期上报制度。省鉴定中心将全省各市的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在省劳动保障厅门户网站(www.gd.lss.gov.cn)、省鉴定中心门户网站(www.gdosta.org.cn)和广东省高技能人才网(www.gdrc.org.cn)上统一对外公布,提供查询和验证,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6月5日前将本市开始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至2008年5月31日的所有经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报至省鉴定中心。从今年七月份起,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份的证书数据上报至省鉴定中心。

  二、使用省鉴定中心配发的打证软件系统的地级市采用Foxpro数据库上报数据,数据库结构必须与打证系统中“持证人员库”(czryk.dbf)的结构保持一致。未使用该系统的地市使用Excel表上报数据,并使用统一的表格格式(附件1)。上报的证书数据必须包括以下信息:发证单位,证书号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种),鉴定等级,鉴定单位,考生成绩(含理论、实操、外语及综合评审成绩),发证时间。

  三、数据可通过磁盘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

  四、各市鉴定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证书数据的上报工作,并将《证书数据上报负责人信息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上报至省鉴定中心。

  五、省鉴定中心联系人:廖漫山、伍绍宏,联系电话:020-83369085(可传真),电子邮箱:gdostajsk@163.com。通讯地址 :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9楼技术科,邮政编码:510115。

  附件:1、证书数据上报Excel表格格式(略)

  2、证书数据上报负责人信息表(回执)(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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