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推进优质服务
(十二)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行政。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和措施,积极推行行政权力事项、公文发布等重点内容的公开公示;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公示公开信息。
(十三)强化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理顺行政权力内部运转流程,优化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做好“南京水利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的协调、保障工作,抓好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推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树立“窗口”形象;强化外部协调,配合做好行政许可前置审批和建设工程联审联办工作,提高服务效率。
(十四)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广泛调研,及时掌握涉水项目,尤其是沿江涉水项目的情况,细化、深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服务与管理,主动帮助企业协调和解决问题;加强水利重点工程服务,特别是列入国家和省立项的重点工程,要在设计、招标、质量监管、财务审计和项目推进等各个环节,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和指导;严格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实施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机制和责任制度,保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
六、完善监督机制
(十五)强化内部监督。拟定出台《南京市水利系统领导干部(人员)廉洁从政(从业)若干规定》,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征收、缴纳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局会计结算中心,对局系统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管理,重点突出程序监管、基建财务监管、招投标监管和合同管理;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力度,重点突出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自由裁量权的制约与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对重点水利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的监督、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强化预防措施;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实施效能监督。
(十六)强化社会监督。继续坚持基层、社会评议机关作风行风,完善作风行风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作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他们行使调查权、建议权、监督权、评议权,使之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外部评议制度;加强与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的联系,主动接受舆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监察部门的监督,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各单位、各处室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