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江苏名牌产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市名推委各成员单位,市各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6年江苏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技监质发[2006]119号),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决定组织2006年江苏名牌产品申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名牌战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06年江苏名牌产品和江苏服务名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
江苏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6年江苏名牌产品申报评价指南》中申报条件的要求。申报2006年江苏名牌产品包括:工业类江苏名牌产品、农业类江苏名牌产品、传统特色手工艺类江苏名牌产品和江苏服务业名牌。
《
江苏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6年江苏名牌产品申报评价指南》及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请登录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jsqts.gov.cn)查询。
二、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江苏名牌产品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jsqts.gov.cn )《关于做好2006年江苏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上直接下载。本次申报一律使用本通知规定的申请表,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并附上规定的证明材料。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不接收其他格式的申报材料。
2、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申请表中的《申报江苏名牌产品告知书》,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
3、申请表中产品销售量、销售额、出口额等指标,均为申报品牌产品的数据。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将对申报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查,如经查证填报数据不实,即取消该企业的江苏名牌产品评价资格。
三、申报工作要求和时间
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7月15日前报市名推委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希望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主管部门积极承担宣传、发动、指导和服务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江苏名牌。各申报企业应严格自律,遵守名牌评价工作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江苏名牌评价工作;同时主动拒绝和抵制假借江苏名牌产品评价名义的任何活动和收费。
联系地址:成贤街43号市名推委办公室(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