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现场核查和证书颁发
根据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糕点等七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省质监局负责受理申请和组织审查。
(一)持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七类食品生产企业;
(二)以集团公司或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其所属生产厂(场)点不在同一省辖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和生产场所不在同一省辖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市质监局负责受理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市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提出申请。
企业的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受理部门组织核查组对企业的生产和检验能力必备条件等进行现场核查(包括发证检验)。
经核查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市质监局汇总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材料,呈省质监局审批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统一公布获证企业名单。
四、 监督管理
市局负责全市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质监分局(局)(以下简称区县局)负责所在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稽查部门和质检机构要分别为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行政执法和技术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推动企业申请取证。区县局要摸清辖区内糕点等7类食品企业的底数,书面通知其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区县局要落实分片包干监管责任,通过日常监督巡查、发现问题后的跟踪回访、定期监督检查、强制检验、许可证年度审查和换证审查等手段,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尤其要强化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工作。
(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分局、县局对无证生产销售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认真做好发证检验工作。市质检所要加强管理,确保检验工作科学、公正,检验数据准确,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完成工作任务。
五、 其它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