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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名牌产品企业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培训的通知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名牌产品企业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质监局(分局)、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各有关名牌产品企业: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推荐性标准已于2004年发布,它是根据美国波多里奇质量奖(又称美国总统质量奖)标准,结合中国实际制定的质量管理标准,是当今较为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它的颁布,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的质量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卓越的经营模式,目前,它不仅作为企业进行自我评价和提高管理成熟度的标准,同时也作为政府质量奖的评价标准而得到广泛应用。
  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是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个重要手段。名牌战略不仅包括名牌产品培育、名牌产品争创,更要包括名牌产品发展、名牌产品壮大。创牌不易,守牌更难。要保持和发展名牌产品,名牌企业要不断地在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在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上下功夫。因此,对于我市名牌产品企业而言,积极学习、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认真导入卓越绩效经营模式,显得尤为迫切、尤为需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陈家宝书记在今年全市质量大会上明确提出我市名牌产品企业、尤其是中国名牌产品和江苏名牌产品企业要学习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国家质检总局一直以来十分关心南京的质量工作,在《关于支持江苏省推进南京“跨江发展”和“五个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名牌产品企业中50%的企业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省质监局更是明确要求今年我市中国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的培训率要达到85%以上,并且要有10家企业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
  为了使我市名牌产品企业通过学习、导入卓越经营模式不断追求卓越,现决定在我市中国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企业中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的培训。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企业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质量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每个企业培训人数2~3人。
  二、培训内容
  1、GB/T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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