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举办《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转版培训班的通知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举办《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转版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实验室: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国认实函[2006]141号)及省质监局《关于做好〈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转版及培训工作的通知》(苏质技监认函[2007]10号)的精神,《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已取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资质的各实验室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转版工作。为确保南京地区实验室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转版工作,省质监局将在9月份为南京地区实验室举办《评审准则》转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要求,转版工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省级质监部门组织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新版《评审准则》的培训、考核和发证。二是由实验室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组织对本机构人员的转版宣贯,并按新版准则的要求对本机构的体系文件进行修改、发布和实施。以上工作各实验室应于2007年底前完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