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对溧水县汤家、古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对溧水县汤家、古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的批复
(宁水管[2008]519号)


溧水县水利局:

  你县《关于2008年度溧水县汤家、古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的请示》(溧水务[2008]1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你县汤家、古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以宁水管[2008]436号、宁财农[2008]881号,宁水管[2008]377号、宁财农[2008]740号联文批复,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为南京水建水利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南京明辉建设有限公司。鉴于汤家、古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现同意汤家、古塘水库正式开工,要求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