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水基[2008]224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随着主汛期的来临,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工作、防汛预案的准备工作、在建工程的度汛工作成为当前及今后阶段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全力确保汛期和奥运期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稳定,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经研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年初罕见的暴雪,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的8.0级大地震,以及4月8日凌晨高淳县蛇山站和杨家湾站4小时降水量达110毫米等突发灾害给我市应对自然灾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敲响了警钟。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要认清当前自然灾害对生产安全的不利影响和防汛防旱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从思想上、组织上和措施上进行充分准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等长效机制。要把当前主要精力放在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集中解决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来。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省水利厅《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我局《关于开展水利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突出特点,抓住重点,分类处置,6月10日前各地将重大隐患报我局督查,一般隐患由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局直属单位督办,重大隐患要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要继续抓好险工险段、水库、塘坝、泵站、涵闸和在建工程的巡查和责任落实,尤其重视小型水库、大塘坝和在建工程的防汛检查与监督管理。

  三、切实履行好水利部门职责,当好参谋和助手

  全市各级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全面履行水利部门的安全职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情况清、措施实,建议到位、落实到位。

  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在行洪河道设障和非法采砂行为,从严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重视细节,不留空白点和死角,要狠抓预案中各项措施的检查落实。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制度,严格值班制度、信息处理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在岗、信息通畅。要加强综合协调,全力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平稳。从现在起,各区县水利(务)局和我局各直属单位每周将安全生产检查和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市水利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