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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水利厅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分管领导:林杰。主要责任部门:办公室。配合责任部门:各处室、各相关单位)

  29、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围绕全局的总体工作目标,编制完成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确保预算顺利执行,并按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加强对全市水利重点建设项目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及行业管理,对全市列入基建管理的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投资完成形象进度等情况及时了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滞溜、挤占、假配套水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竣工决算资料的检查工作。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基建工程经费严格按计划、按概(预)算、按合同、按工程进度拨款,各项间接费用使用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其他财务信息的报送及时、准确、完整,财务监督及时、有效;严格规费征收标准,规范行政征收流程和征收行为;对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配合做好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管理使用的专项审计等审计工作。

  (分管领导:刘克利。主要责任部门:财审处。配合责任部门:农水处、工管处、基建处)

  30、水利经营管理。加强对全市水利经营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水利经营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分管领导:李明才。主要责任部门:财审处。配合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

  31、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启动外秦淮河(含三汊河口闸)、珍珠泉、天生桥河水利旅游风景区建设,积极推动江宁赵村水库、六合红山窑枢纽等新建、加固工程的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

  (分管领导:王凯。主要责任部门:工管处、三汊河口闸管理处、各相关单位)

  32、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分管领导:王凯、林杰、刘克利。主要责任部门:基建处、人事处。配合责任部门:工管处、农水处、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3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继续做好原迁移民的人口统计及直补资金的发放;按照省、市批复的后扶规划,督促相关区县按规划开展扶持项目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益;做好自主搬迁移民的登记工作,按相关政策做好扶持;加强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力争水库移民政策的平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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