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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水利厅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分管领导:刘克利。主要责任部门:农水处。配合责任部门:规计处、财审处)

  6、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完成疏浚县乡河道土方1100万方、村庄河塘土方1185万方。完成全市2008年度村庄河塘疏浚整治验收工作,并配合完成省级验收。加大整区、整镇推进的工作力度,加强对河道河塘长效管理的指导,继续加强对农村水环境典型示范村建设的指导。

  (分管领导:刘克利。主要责任部门:农水处。配合责任部门:规计处、财审处)

  7、小型泵站改造、圩区治理和“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完成全市小型泵站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实施重点排灌站改造9座、水利帮促排灌站9座、村级泵站改造50座,按批复进度要求完成,提高泵站装置效率,落实管理责任。结合现代农业建设,以小流域、圩区等为治理单元,抓好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完成江宁区、高淳县两个中央“民办公助”试点项目建设,抓好3-5个市级“民办公助”试点项目建设。深化农民用水者协会运作,探索以灌区、村组为用水单元的农民参与式民主管理机制,努力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新机制。

  (分管领导:刘克利。主要责任部门:农水处。配合责任部门:规计处、财审处)

  8、农村水源工程。完成淳东灌区续建配套改造七期工程。继续实施山丘区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的节约和保障能力。

  (分管领导:刘克利。主要责任部门:农水处。配合责任部门:规计处、财审处)

  9、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江宁区、溧水县水土保持项目治理,完善水土保持地理信息系统;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开展开发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工作。

  (分管领导:刘克利。主要责任部门:农水处。配合责任部门:规计处、财审处、政法处、水资源处、水政支队)

  三、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10、水资源保护工作。完善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市30个以上重点水库、湖泊及秦淮河流域等重要水体的保护,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对取水口、排污口设置的管理,对涉及饮用水源地的更要严格管理到位,掌握全市主要水域的取、排水口情况,编制汇总普查报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编制2007年度水资源公报,继续完善水功能区水质动态监测。以水库为重点,提出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相关规定;推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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