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举办全市初级闸门运行工培训的通知
(宁水函[2008]2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
为巩固和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推进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达标创建工作开展,提高我市水闸(水库)闸门运行工操作技能,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江苏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开展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水人[2008]20号)精神和省、市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中有关技术工人要经培训上岗、关键岗位要持证上岗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定于5月中旬举办全市初级闸门运行工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市中型水闸、中型水库从事闸门运行、维修、管理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在编职工。参加人数:中型水闸1-2人,中型水库1人,其中流域性重点中型水闸参训名额可适当增加。
二、培训时间
根据有关要求,本次培训时间共18天,其中水闸初级工培训14天,继续教育4天(省市人事部门规定:初级工培训必须进行继续教育方可发证)。
5月15日上午报到,参加培训人员请于8:30在市水利局集中乘车。5月15日下午至5月29日培训考核共14天。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2日。
三、培训报名
按照水闸、水库培训人员分配名额,各区县水利(务)局人事部门到局人事处统一领表,统一报名。5月9日中午12时前,将《南京市初级闸门运行工培训报名表》,5月12日前将《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登记表》分别报局工管处。
四、培训地点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培训中心,联系人:陈威,联系电话(0514)86552112转6293、15895713048。
五、培训组织
由市局工管处、人事处、科技处共同组织,工管处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协调,人事处负责与省市人事部门沟通协调,科技处负责培训补助经费,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水闸初级工的培训。联系人:局工管处傅江,电话:83639809、1361151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