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报送2003年市电子信息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宁科[2003]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市职称工作会议的精神,为做好我市电子信息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材料报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申报
受市职称办委托,我局具体负责组织2003年市电子信息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组评审工作。请各单位做好评审材料的初审工作,并报市职称办审核后,于今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局。
二、评审材料要求
根据宁职称办(2003)5号文精神,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2份、高级3份)和《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20份不装订外,其它材料必须按两个分册在左侧进行装订。第1分册为各类证明,第2分册为现职工作业绩、技术水平材料。复印件应由主管部门审核,签上“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
(一)第1分册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第1分册材料目录;
2、任期考核表原件1份(破格晋升时还需提供2002年度考核表);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送市职称办审核需原件,原件不要订入分册);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
6、《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1份;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1份;
9、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第2分册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第2分册材料目录;
2、破格晋升人员填写的《破格晋升人员情况表》原件2份;
3、现职称的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4、论文、论著、译著、技术报告、工作总结等原件1份(中、高级分别不少于2篇、3篇)(著作可不装订)。
三、评审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评审费为中级300元/人,高级500元/人(含面试答辩费),在报送材料时交付。
四、材料报送地址
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办公楼11层1119室市科技局人事处,联系电话:3639291、3639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