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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务)站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4、道德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好。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水利(务)站人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普法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有规划、有阵地、有制度。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办事公开、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勤政廉政、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5、注重建章立制,管理水平好。建立健全水利(务)站各项工作制度,各项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规范有序。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行职能,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提高管理水平。保持办公环境清洁、卫生状况良好,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打造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秩序井然的文明水利(务)站。

  五、创建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8月上中旬)。根据此次水利(务)站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建任务,确立工作目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进行思想发动,让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2、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8月下旬-2008年5月)。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突出重点,贴近实际,选好载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施教育和管理,抓好软件和硬件建设,从整体上不断提高水利(务)站的文明程度。各区县要加强督促引导,狠抓工作落实。市文明办和市水利局将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促进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3、自查自评阶段(2008年6月)。对照水利(务)站文明创建的标准,各水利(务)站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创建工作。

  4、总结评比阶段(2008年7月)。各区县认真总结水利(务)站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经验,培养和推荐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市将评选表彰一批文明水利(务)站和水利系统先进个人,放大典型示范效应。

  5、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7月后)。制订各项保障制度与措施,加强自身监督,保持和巩固已有成果,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六、创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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