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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建区县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的通知

  守 则

  一、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
  二、 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实事求是,不徇私情,认真、热情接待和处理好民营科技企业的投诉和申诉。
  三、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忠于职守、高效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注重调查调研,准确运用法律、法规,维护好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 严守机密,自觉维护中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 遵纪守法,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促进中心廉政建设。

  要 求

  一、中心负责人
  1、全面负责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
  2、负责重大投诉问题的解答、处理工作
  3、负责企业来访咨询、投诉接待工作
  4、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受理投诉人
  1、具体负责电话、网上投诉接待工作
  2、配合中心负责人处理企业来访咨询、投诉接待工作
  3、认真做好每一个来电接听电话的记录、登记、解答
  4、接听到一般咨询电话,负责及时准确的予以解答、登记工作。
  5、接听到重大投诉问题,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汇报处理,同时做好处理情况的反馈工作
  6、每天下班前一小时内对全天的接听内容做好登记工作
  7、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文字综合处理人员
  1、具体负责电子邮件、传真及来函来信投诉的登记处理工作
  2、配合中心负责人处理企业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
  3、做好投诉问题的分流工作和每月的统计分析,业务资料的整理工作
  5、办好每一期简报,及时上报信息
  6、密切与媒体的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新闻组稿工作
  7、做好投诉材料的整理、编号、立卷、归档工作
  8、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综合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企业法》、《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精通受理投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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