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建区县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的通知
(宁科[2003]119号)
各区县科技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速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意见,为优化我市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市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各区县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协调、处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维护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诉中心设在各区县科技局内,或区县科技局下属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中心等机构内,由区县科技局归口管理。
二、投诉中心需确定专人负责,可在局系统调配解决,并对外公布投诉热线电话和网址。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求上墙明示。
三、投诉中心主要受理辖区内民营科技企业的投诉,协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矛盾;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有关问题;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提供有关科技政策服务、科技项目申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设诉中心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跨区城或涉及面大的投诉,可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协商承办;也可报市投诉中心办理。
五、各区县设诉中心对市设诉中心下放的投诉件,应积极予以承办。
六、各区县科技局每季度须将投诉中心的工作以书面的形式报市科技局。
附件一:南京市区县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名单
附件二:南京市区县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工作职责(试行)
附件三:南京市区县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守则及要求(试行)
二○○三年六月十日
附件一:
南京市区县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名单
1、南京市玄武区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
2、南京市鼓楼区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
3、南京市秦淮区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
4、南京市白下区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
5、南京市建邺区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
6、南京市下关区民营科技企业投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