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成立局修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工作小组的通知
(宁水办[2007]187号)
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档案的收集工作,正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更好地让所存档案真实、准确地反映本机关的主要职能及工作,使档案更好地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现决定成立我局修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 杰
成 员:项 阳、艾旭华、孙宝光、颜陵翔、叶 松、沈恒受、张震宇、金丽明、吴永新、周弘声、李广胜、郭 超、戴 捷、吴定瑛工作小组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吴定瑛负责。
附件: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工作方案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以下简称“8号令”)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档案规范化管理,正确界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价值鉴定体系,更加合理收集、整理、利用我局的档案资源,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档案法》、《
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
南京市档案条例》为法律依据,着重学习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的文件精神,以规范文件为依据,全员参与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档案意识,加强机关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水利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二、实施步骤
(一) 动员准备阶段
1、成立局修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工作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综合修订工作,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室、工管处、农水处、规划处、基建处、法规处、老干部处有关人员组成。
2、召开专门会议。5月中旬,召开各处室负责人及内勤人员学习贯彻8号令和市档案局4月29日会议精神,并对修订和归档工作作出动员部署。 (6月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