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成立南京市水利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水财[2007]192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办绩[2007]2号)及《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绩[2007]220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局及局直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资产清查质量,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成立南京市水利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