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各专项具体项目指南内容,可向市科技局各相关处室询问;
8、具体申报事宜,可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市科技局计划与财务处联系。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抓紧时间做好申报项目选择、材料准备和项目申报工作。
南京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电话:3602185、3212804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财务处联系电话:3639277、3639278
附件:
1、2004年度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高新技术及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2、2004年度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科教兴农项目申报指南
3、2004年度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社会事业发展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4、2004年度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专利实施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5、2004年度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6、2004年度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程序说明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4年度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高新技术及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强化创新、促进产业化”的指导原则,2004年高新技术及产业化计划将紧紧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和优势,强化导向,突出重点,组织实施软件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制造业信息化以及新材料与节能等五个专项。
一、软件产业化专项(含软件发展专项资金计划)
1、基于Linux开放源代码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及互联等工具软件,电子政务、移动通信的平台软件及中间件的攻关(a1100a)
2、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智能电力调度管理、配电自动化、电力计费系统等电力系统管理软件的产业化(a1200a)
3、区域电信营运管理、基于互联网和无线通信的信息应用、数据挖掘及增值业务等电信系统管理软件的产业化(a1300a)
4、PDM、ERP、CRM、PLM(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制造业信息化管理软件产业化(a1400a)
5、CMM2以上的软件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1500a)
6、区域性软件技术开发共用平台、产品测评、软件人才培训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a1600a)
专项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除符合申报条件与要求外,还须是在南京区域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单位。优先支持经省市认定的软件企业或骨干软件企业。
其中,申报本专项的第1、6项可扩大到事业单位。在宁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须与上述的软件企业联合申报。
2、本专项计划安排项目40项。
二、电子信息产业专项
1、面向消费类电子、移动通信及光通信等领域的采用先进工艺的集成电路产品设计(a2100a)
2、等离子体(PDP)显示、LCD等新型显示器件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a2200a)
3、信息智能家电的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及产业化(a2300a)
专项要求:
本专项计划安排项目10项。
三、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专项
1、基因工程药物、疫苗及生物芯片技术产品的攻关(a3100a)
2、新型诊断试剂及试剂盒的攻关及产业化(a3200a)
3、利用生物技术加工天然药物的攻关及产业化(a3300a)
4、中药创新药物、新型复方制剂研制以及已上市品种的二次开发(a3400a)
5、化学创新药物及中间体攻关及产业化(a3500a)
专项要求:
1、在宁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企业联合申报的,需提供项目产业化合作计划书;申报产业化项目的,还需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许可证及GMP证书等;
2、优先支持已取得临床批件的项目和通过国家GLP或GMP认证的企业;
3、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其中,研发类项目须2004年底以前取得临床批件,2006年底以前取得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