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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4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按照国家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科研单位与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为组织好2004年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评估(评审)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04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积极研究、制定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特别加强对装备制造业和能够促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新产品的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部门科技司(局)应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及《申报指南(2004)》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部门的项目申报、评估(评审)和推荐工作。
  2.2004年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仍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的申报方法。申报表电子数据采用科技部提供的《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软件(2004版)》录入、汇总,并由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部门科技司(局)统一发至新产品电子信箱。书面申报表内容必须与申报表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每个项目的全套书面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报科技部。
  3.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部门科技司(局)应对组织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按重点推荐(A类)项目和推荐项目(B类)进行择优排序,并按报送排序编写项目编号及填写《项目报送汇总表》。报送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地方、部门前两年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平均数的120%,其中重点推荐(A类)项目,不超过推荐上报项目总数的30%,超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云霏 电话:68512085
  卓俪影 电话:68529542
  吴晓莉 电话:68529542
  报送地址: 北京市复兴路15号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431室
  邮政编码:100038
  新产品申报信箱:gjxcp@chinanp.gov.cn

  附件5:
关于组织2004年度科技部科技兴贸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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