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宁科[2003]2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3]329号)文件要求,由我局负责组织南京市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以及“西部开发科技行动”重大项目课题的申报工作,请你们严格按照各专项科技计划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计划项目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各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等具体事宜,请与我局分管处室联系。
1、国家级星火计划
分管处室:农村科技处
电话:3639283,3639284
2、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分管处室:高新与民营科技管理处
电话:3639281,3639282
3、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分管处室:科技成果处
电话:3639289,3639290
4、科技部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
分管处室:国际科技合作处
电话:3609630,3376150
5、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西部开发科技行动”重大项目课题
分管处室: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电话:3639277,3639278
特此通知。
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关于组织2004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2、关于组织2004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3、关于组织2004年度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4、关于组织200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5、关于组织2004年度科技部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6、关于组织2004年度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西部开发科技行动”重大项目课题的申报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