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单项扣分:全局性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活动,未经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分;未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次(件)扣10分;未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理事项的,每次(件)扣5分;因工作延误或者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影响并被投诉查实的,每次扣20分。
三、 考核的组织
1、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机关党委牵头,人事处、纪检室等相关处室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2、根据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确定考核重点,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3、考核程序:
自评。各处室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机关建设责任状和考核内容,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行评分,自评高于95分的,要说明高分的理由,自评表和工作总结一并报送考核小组。
互评。组织局机关处室、局属基层单位进行测评,互评高于95分、低于75分的要说明理由。
开门评议。聘请区县水利部门、市级相关部门、企业、行风监督员对机关处室进行考评打分。
考核小组将自评、互评与开门评议情况汇总整理,提交局党组审核评定。
四、 评比及奖励
1、 原则上按30%的比例,依据得分高低,综合考虑处室全面建设、完成重大任务情况及各方面的反映,评选出先进处室,对先进处室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2、设立学习型处室、效能型处室、服务型处室和处室作风建设进步奖,对以下四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处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1)学习抓得紧,内部学习氛围浓厚,能力素质提升明显,有管用的研究成果的处室;
(2)工作推进力度大,行政效能提升明显,办事效率高、质量好、突出性强,完成任务出色的处室;
(3)服务主动,工作到位,受到服务对象和相对人好评的处室;
(4)重视解决自身作风建设方面的存在问题,整改有力,进步明显,经考核比往年名次提升幅度较大的处室。
上述单项奖,根据全年情况确定,有则评,无则不评。已评为先进处室的不再评单项奖。
3、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处理的,取消上述先进处室和单项奖评选资格。
4、为鼓励处室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出调研文章和信息,设立调研成果及报送信息奖项。凡调研成果在市级、省部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给予奖励;对上报信息任务完成较好的处室及信息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