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局机关考核评比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水纪检[2007]6号)
局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全市作风建设大会、全市水利局长会议和全局系统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水利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将《2007年度局机关考核评比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施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2007年度局机关评比考核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今年机关作风建设的指示要求和局党组的部署安排,为推进“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局党组与各处室订立的年度责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全面提升机关行政效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以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按照“争先、创新、服务、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勤政廉政、提升效能、强化服务、促进发展,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将处室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及业务工作捆在一起,采取自我评价、处室互评和开门评议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处室半年、年度各项工作开展及目标实现情况,评选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机关处室建设跃上更高层次,全面提高机关建设水平。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主要依据区县水利(务)局长会议和局系统作风建设大会精神,2007年局机关建设责任书、局系统作风建设任务分解(宁水人[2007]88号),制定处室考核内容分解表(见附件)。
(二)评分标准
1、业务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分别采用百分制考核记分。
2、总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作风建设分别占40%,党风廉政建设占20%。
3、达到责任书和考核内容要求的给满分,未达到要求或标准
不高的,根据情况适当减分。
4、单项加分: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抓落实的力度大、标准高,有突破性、创新型成果,或完成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分别在相关考核项目(栏目)中给予适当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