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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宁水政[2007]49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属各管理处、市水利工程水费处:

  现将省水利厅 “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苏水政[200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今年的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区水利实际和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人员和经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活动。请各地及时将宣传动态进行上报,并于4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包括各项宣传数据)以书面材料报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宣传纪念活动方案

  2007年3月22日是第十五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二十届“中国水周”,为做好我市的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目标,从服务和保障我市水利中心工作出发,突出宣传“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三水统筹”的工作新举措,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和水法制观念,为我市水利又好又快地发展营造良好的水法制环境。

  二、宣传主题

  2007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

  三、活动安排

  1.开展广场咨询活动。3.22上午,配合省水利厅在鼓楼广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布置宣传展板(省厅),现场有奖问答等形式进行宣传。

  2.利用报纸等平面媒体进行宣传。开辟《南京日报》宣传专版,发表陈勇局长的署名文章;结合《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的正式实施,利用“三水统筹”专栏,分期对《条例》内容进行解析式集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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