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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省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部分)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省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部分)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科计[2004]0054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省高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计划是我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省高技术研究计划重点跟踪国际先进水平,开展前瞻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研究;省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选择我省国民经济发展中关键共性技术、重大产品及重大装备进行科技攻关,并实现产业化。为体现“有限目标,突出重点”,从项目组织申报上进一步强化省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部分)的针对性和组织程度,我厅组织编制了《2004年度省高技术研究计划(工业部分)项目指南》和《2004年度省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部分)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并做好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支持的重点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已确立的标志性工程建设所组织的重大项目。
  2、围绕特色产业基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提升产业集聚度所组织的重大项目。
  3、百家重点民营科技企业培育计划所确立的重点民营科技企业组织实施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
  4、围绕国家级软件园、科技示范园、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中心等载体组织实施的重大产业化项目。
  5、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织实施的重大创新性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6、以企业为主承担,以国际合作、院(校)省合作、省内产学研结合、军转民等方式进行的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重大项目。
  7、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发团队组织实施的创新性强的重大项目。
  8、可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工程)相衔接和集成实施的重大项目,或有望进入国家相关重大专项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的条件
  1、项目属于本指南支持领域。本年度采取申报评审、公开招标二种方式组织项目,《指南》中标注“招标”字样的为公开招标项目,其标的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具体、先进、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先进技术标准等)。其中,高技术研究项目是开展具有明确目标的前沿性、创新性应用研究,能为实施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化前景的核心技术储备。科技攻关项目是在现有技术储备与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瞄准市场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重大产品和重大装备,开放性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开发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战略产品,项目在完成时实现批量销售或规模销售。
  3、项目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鼓励企业与技术研发和技术依托单位联合申报。其中,高技术研究项目的申报单位为高校、研究院所或企业等,科技攻关项目的第一申报单位为企业。
  4、项目申报单位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5、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申报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其主持的在研省高技术研究项目或省科技攻关项目。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二年,最多不超过三年。项目承担单位需有完成项目的配套资金,对申报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不得少于总投资的75%。项目主管部门须对其推荐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给予不少于申请省资助资金50%的匹配资金。鼓励项目主管部门给予高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和科技攻关计划的其他项目匹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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