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04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两个密集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新园区管委会、区县科技局、产业集团、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加快高新产品开发,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引导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现已开展2004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工作。同时江苏省第七批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两个密集型企业”)的申报及认定工作也已开始。
按省科技厅工作部署,我局负责南京地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两个密集型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04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04]021号)、《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苏科高[2004] 014号)、《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第七批“两个密集型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04]022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及产品必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厅相关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原则上只有已经被认定为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南京市高新技术产品,方可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及附件必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厅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2、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两个密集型企业”的申报通知、申报软件和申请表,各有关单位可从南京科技(网址:http://www.njkj.gov.cn)、江苏省科技信息网(网址:http://www.jssti.net)自行下载;
3、申报材料包括:
⑴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①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须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且所有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和主管部门红章;②申报系统生成的导出数据软盘2张。
⑵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①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须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且所有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和主管部门红章;②申报系统生成的导出数据软盘2张。
⑶江苏省 “两个密集型企业”
江苏省 “两个密集型企业”无需软件申报,但书面材料须文字规范工整、附件完整,一式四份,且所有申请表必须加盖企业和主管部门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