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科[2004]209号文及科技部《
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4]365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请你单位接通知后,严格按照专项科技计划的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申报计划项目可从国家重点新产品网站www.chinanp.gov.cn; 或从国家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 上下载相应的申报系统。
一、申报截止时间:2004年12月15日;
二、受理地点:南京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214室)
三、专家评审费用:300元 /项
四、联系方式:
南京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刘卫卫
联系电话:83639281、83639282
南京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张燕、孙燕楠
联系电话:83212804、83602185
五、申报要求:
一)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
●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和生产符合新产品计划支持范围的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 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所申报新产品的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 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新产品生产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二)项目的申报材料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见指南附件一),可从相关网站上下载;
2、必备的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 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